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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集团“法治船舶”建设实施意见
    日期:2019-01-25    字体:【大】【中】【小】

    12月6日,集团公司总法律顾问崔锐捷一行深入江增重工调研贯彻落实集团“法治船舶”建设实施意见情况,指导公司法治建设工作。

    调研以问卷调查方式进行,公司领导、法务部门以及主要职能部门(车间)负责人共计20人参加了问卷调查。集团总法律顾问崔锐捷根据问卷调查汇总情况进行了点评指导,对公司制定下发学习宣贯集团公司“法治船舶”建设实施意见、学习集团公司第四次法治工作会议精神以及提出“法治江增”建设总体规划、工作思路举措和法律风险管控等方面所做的工作给予肯定。要求公司从个四方面方面强化法治建设工作:

    一是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必须切实履行作为公司主要负责人肩负的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高度重视并大力支持公司法治建设工作,注重培育公司法治文化。

    二是继续推进总法律顾问制度建设。推进总法律顾问制度建设,绝不是任命一名总法律顾问那么简单,要从组织体系、职能体系、制度体系等多方面推进,形成法治建设的有效机制。

    三是抓好法治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的深度融合,实现全员参与、全领域覆盖,真正有效管控企业法律风险。

    四是强化法治工作队伍建设,要着力从认同工作价值、搭建事业平台、提高薪酬待遇等方面采取切实举措,打造一支政治素质优秀、专业水平过硬的法律工作队伍。